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通知》湘教通[2015]220号文件要求,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各系部进行申报推荐工作,2015年6月9日,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和表决,报学院领导审核批准,决定向省教育厅推荐夏旭同志为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侯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疑异者,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731084396565、84396502。
组织人事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