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培育校园文化精神,优化育人环境,把我院(中心)建设成为省直文明单位,根据《湖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湘直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现将《学院(中心)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太阳集团1088vip委员会
中共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
太阳集团1088vip 长沙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院(中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成果,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学院(中心)的良好形象,根据《湖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太阳集团1088vip实际,决定开展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实现创建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服务安全生产、培养应用人才”为中心,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整体素质,努力营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校园生活环境,形成爱岗敬业、好学乐学的浓厚氛围,为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培养优秀人才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总体目标
领导班子团结奋进、锐意改革、勤政廉政,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扎实,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工作及生活环境整体优美,广大师生员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力争2016年把我院(中心)建成“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院(中心)“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创建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中心)“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涛 郭 超 李荣欣
副组长:王 林 莫文娟 刘殿武 曾大恒 罗 杨 周劲松
成 员:杨 玲 钟胜辉 陈黎明 蒋德喜 罗文芳 尹奇峰 王剑明 何卫东 梁瑞升 李 禹 刘 坚 蒋海波 黎望怀 宫 军 王京海
严 品 曹强胜 李 薇 孙国芳 杨吉明 梁瑞升 赵 宇 谢圣权 翦象虹 罗水华 王 辉 李 瑞 曾祝战 宋龙泽 彭志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明办),挂靠在宣传统战部,文明办主任由罗文芳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党委班子建设,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保证全年学习不少于12天,每次党委班子成员参与率高于90%,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写出1-2篇有深度、有理论、有见解的心得体会,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责任处室:宣传统战部、党政办、组织人事处)
2.充分发民扬民主,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党性分析评议活动,针对分工,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行之有效的整顿措施。不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责任处室: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
3.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院级和中层班子成员要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模范遵守党纪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清理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列出权力负面清单,坚决杜绝“索拿卡要”现象,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设置群众评议信箱。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责任处室:纪检监察室)
4.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力度。(责任处室:党政办、宣传统战部)
(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化思想道德教育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政理论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坚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覆盖”的德育理念,以理论教学、管理服务、环境育人、实践培养、总结评价为主线,坚持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引导学生形成“正身、正心、正志,明德、明智、明礼”的优良品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责任处室:宣传统战部、思政课部、学生处、团委)
2.营造良好的道德文化生态。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将公民道德和文明礼仪教育融入学习生活各个环节,开展各种道德礼仪主题教育活动,普及道德礼仪知识,培养文明习惯。深化“微笑行动”和“无烟校园”建设,开展文明督导活动,使用礼貌用语,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不用网络或手机短信传播内容不健康的信息,不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站,严格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责任处室:宣传统战部、党政办、学生处、团委、后勤处)
(三)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素质
1.在党员干部中,加强政治学习,落实学习制度。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坚持每月不少于半天集中学习制度,抓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做到时间、人员、措施、效果四落实。深入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创建活动,结合“三湘读书月活动”,制订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积极培养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责任处室: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图书馆)
2.在教师中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在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在教师中开展“师德标兵”、“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评比活动,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一系列教育活动,推动学院教师师德师风的全面提高,从而在全院教职工中形成讲师德、讲创新、讲奉献,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风气。(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督导评估与职教研究室)
3.完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机制,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规范学生的言行举止,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责任处室:学生处、教务处)
4.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素质。努力增强全体师生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在全院形成讲究卫生、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良好风尚,树立遵纪守法、开放创新、明礼诚信、团结务实的良好形象。(责任处室: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团委)
(四)深入开展“双优双创”活动,不断增强争先创优意识
1.深入开展“双优双创”活动,不断提高学院教育人的水平和质量。深入开展以优良作风、优秀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创文明处室、创文明职工的“双优双创”活动,促进全院各部门、全体教职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创一流业绩。(责任处室:党政办、宣传统战部、工会)
2.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结合教职工思想实际,经常性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对照标准,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作风建设的考核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教职工作态度、服务水平、办事效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责任处室: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工会)
3.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之间形成比工作效率、比工作质量的良好风气,在单位内部营造出讲业绩、比贡献、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责任处室:党政办、组织人事处)
(五)充分发挥党群组织作用,不断增强学院的凝聚力
1.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学院(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基层组织工作的内容、活动方式,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搞好党内监督工作,严格遵守制度和纪律,保障和落实党员的各项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处室: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
2.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和工会组织的凝聚人心作用。加强对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指导团支部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的聪明才智,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组织开展“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窗口”和“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引导女同志参政、议政,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同时,依法保障师生员工权益,努力帮助因疾病住院、家庭困难的师生员工,为他们排忧解难。(责任处室:工会、学生处、团委)
3.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教职工以工会活动为主体,以各种协会为依托,充分利用“三八”、“五一”、教师节、国庆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棋牌比赛、球类比赛、自驾游等系列活动,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校园文化活动、思想教育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各级各类评比竞赛,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积极健康的良好环境。(责任处室:工会、团委、学生处、基础课部)
4.开展志愿服务与扶贫帮困活动。通过进社区、农村、企业,广泛开展安全知识进宣讲、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帮扶献爱心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有计划地开展“访贫问苦”、“送爱到家”等走访困难学生家庭活动,加大对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主动联系困难群众,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协同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加大送培上门服务力度,将培训课堂办到基层、办到企业、办到工作现场,增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不断拓宽培训内涵,服务安全生产大局。(责任处室:党政办、团委、学生处、工会、继续教育部)
(六)加强校容校貌建设,创造良好的教学育人环境
1.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加强学院(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强校内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教职工办公室卫生评比和学生教室、寝室卫生评比经常化、制度化,确保校园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无乱扔乱画、破坏公物等不文明现象,从而打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责任处室:基建处、后勤处、学生处)
2.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要紧紧围绕省直文明单位创建的要求,切实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能力,严防发生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经常性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加强治安巡逻值班,及时更新和增添灭火设备,科学规划车辆管理,强化交通安全教育,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责任处室: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调研阶段(2016年1月至2月)
对照高校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准,参考兄弟高职院校做法,组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外出调研,并在收集、整理、总结学院(中心)以往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学院(中心)实际情况起草制订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
召开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大会、专项工作推进会,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湖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 》(湘直发〔2010〕5号)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提高对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积极主动参与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墙报、板报、橱窗、校园网等形式进行宣传,各系部处室利用班会、党团活动学习创建的相关内容,营造创建氛围。
第三阶段:创建阶段(2016年4月至9月)
各处室系部按照创建活动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排查,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对查找出的问题,要认真探究症结所在,制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根据解决方案,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提高,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因本部门的创建工作影响学院的总体创建。整改创建期间,文明办将组织督察组,对文明创建情况进行督察,并公布创建情况。建立和完善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科学化管理和办学水平。
第四阶段:迎评整改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
各部门把本部门关于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方面的有关资料,以及围绕创建目标所开展的系列创建活动的总结汇报材料,交至文明办。文明办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整改,形成汇报材料,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结合上级对学院文明创建全面检查反馈的评估结果及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建立和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提高科学化管理和办学水平。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文明办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督查工作。各系部处室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创建工作高质完成。
2.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各系部处室要按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并将创建工作计划和分工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监督,提高实效。院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批评,并责令重新学习整改。对于创建活动有创新、有特色经验做法,将予以宣传推广,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表彰。
4.经费保障。在2016年财政预算中单独列支“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经费,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1
2016.03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