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根据学院(中心)《关于印发〈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安职党〔2016〕6号)文件要求,按照学院(中心)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学院(中心)创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活动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并于近期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强调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富有特色的 “文明处室”、“文明系部”创建活动,凝聚人心,提升活力,为学院(中心)下一步开展“双优双创”和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做好准备。
三、各单位要专门设置1名联络员,积极与学院(中心)文明办对接,对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有关文字、图片、视频等方面资料进行整理、记录、保存。
学院(中心)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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