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学院寒假前期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寒假期间,学院各处室因公或各系因统一组织学生教学培训、实习、实训等特殊情况需要学生留校的(除此类情况,学生原则上应在正式放假三天内按时离校),须在2013年元月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向学生与保卫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并附《留校学生详细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学生与保卫工作处将联合物业公司统一为留校学生办理假期学生公寓出入证(办理时间截止于元月12日)。元月14日下午,学生与保卫工作处将组织物业公司对学生宿舍进行清查,凡未经审批办理假期学生公寓出入证的学生一律按时离校。请各处室、系部负责各自留校学生的申请初审把关工作并做好寒假期间的管理及安保工作。
附件:留校学生详细信息登记表
学生与保卫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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