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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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务处〔2014〕5号

各系部:

为了保证我院2014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毕业答辩的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系遵照执行。

一、毕业答辩是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顶岗实习答辩,各系部负责组织本系各专业学生毕业答辩工作。请系部将各专业答辩实施方案汇总后于答辩前一周提交教务处备案。答辩实施方案中必须明确毕业答辩的类型、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和学生分组答辩名单。

二、考虑到现阶段实际情况,今年学院暂不推行以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专业技能抽查成绩代替毕业设计(论文),但允许顶岗实习报告代替毕业设计(论文)。以顶岗实习报告代替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答辩。

三、各系应严格审核学生答辩资格,未提交毕业答辩材料者一律不准参加答辩。毕业答辩材料是指毕业设计(论文)和顶岗实习报告。

四、本学期参加集中顶岗实习的学生,系部可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在实习地点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后将答辩相关资料汇总后至教务处。

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要求在2014年5月5日前完成,并要求在5月10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各系要于5月31日前将附表所需材料交教务处检查或存档。教务处将依据附表要求所提交材料的情况,审核和发放毕业设计(论文)和顶岗实习相关工作量津贴。

七、毕业设计(论文)和顶岗实习相关工作量的计算按《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湘安职院教〔2014〕15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材料提交一览表

2、毕业设计(论文)类型统计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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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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