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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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辅导员优秀论文参评2013年度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的通知

(学保处[2013]32号)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辅导员工作质量,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湖南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论文要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具有独特见解及较高的学术水平;内容丰富,资料详实,说理透彻,结构严谨。
    3、论文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本科院校推荐论文不超过3篇,高职院校推荐论文不超过2篇。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初选,确保此次评选活动水平与质量。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一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5、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电子版Word文本,标题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并写上姓名、单位。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
    由各高校进行初选,并根据选送论文的名额推荐参赛作品。
    2、专家评审
    在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指导下,由研究会秘书处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公布结果
    本次论文评选活动共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论文将在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2013年年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研究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择优在《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学刊》杂志上发表。
    五、相关说明
    1、论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
    3、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4、凡报送的论文均被视为自动同意本通知之各项规定,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自负。
    5、请各系认真组织初选,每个系原则上只报1篇。初选原则:
    论文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优先顺序为已立项(已结项除外)的国家社科课题,省部级课题,厅局级课题,院级课题,论文。
    六、报送办法
    请各系将参评论文、《2013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和《2013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含电子档)于11月25日前送至学生与保卫工作处。
 
    附件:1.2013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2.2013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


学生与保卫工作处
2013年11月12日

12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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