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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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学期综合素质课选课通知

全院各系

依据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我院2013年下学期综合素质选修课程的选课、开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本次综合素质选修课面向全院12、13级在校三年制学生。

二、选修课程

1、根据综合素质拓展课程计划安排表,2012级学生本学期开设如下课程:

第一模块:《影视欣赏》、《音乐欣赏》;

第二模块:《演讲与口才》;

第三模块:《公关礼仪》;

第四模块:体育1、2课程包含《交谊舞》、《乒乓球、羽毛球》、《瑜伽》、《素质拓展》、《跆拳道》、《篮球》。

2、根据综合素质拓展课程计划安排表,2013级学生开设如下课程:

①人文艺术常识类:音乐欣赏、名著导读;

②职业方法能力类:办公室技能;

③职业社会能力类:礼仪训练;

④职业复合能力类:办公软件高级应用、图形图像处理、音像制作;

3、每位同学限选一门课程,选课人数满额即中止报名,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报名。

三、选课方式、时间和地点

1、选课方式

 ①网上选课:面向2012级学生

②手动选课:面向2013级学生

2、选课时间:

①网上选课时间:9月16日14:00至9月18日中午14:00;

②手动选课时间:校本部为9月17、18日中午12:30至14:30分;

东校区为9月17日中午12:30至16:30分。

3、2013级学生报名地点:

校本部:明礼楼前栋108室

东校区:1栋302室

四、选课方法

 1、打开学院网站后进入教务管理系统:http:

2、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用户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和密码为学生12号数的学号),点击 “网上选课”,进入“全校性选修课”网页,每人限选一门,如多选系统默认为最前面所选那门课程。

3、点击“保存退回”。

4、如需修改或退选,可在选课截止日前进行修改或退选。

五、选修课开课时间:第4周9月23日(星期一)至第18周。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2,或者从教务信息查询网页上查看。

六、注意事项

1、原则上12级学生在第一、第二学年内要修满4门课程,每门课程2个学分,共8个学分;13级学生在第一、二学年内修满3门课程,每门课程2个学分,共6个学分,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和基础课部同意后,12级学生可在第三学年的第一个学期继续选课。

2、综合素质课程共有4个模块,12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在每个模块中选修1门课程,如在同模块中选修了2门课程,那么将有一门课程视为无效课程(详见附件3素质模块表)。

3、本次选修课程开课时间、地点及授课教室等信息均在校园网上公布,请同学们注意这些信息,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严肃认真地选修课程,课程选定后一般不予更改。不经过“选课报名系统”报名,而直接在任课老师处报名的学生,一律不计其成绩。学生应从本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学好必修课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选修课。

4、所选的公共选修课程如与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课程相同的,所修课程学分不予承认。

5、经考核合格者,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不合格者,不作成绩记载,只能重修。未办理选修课手续自行修读者,该课程学分不予承认。

6、学生毕业时,12级学生综合素质选修课学分未修满8分者,13级为学生综合素质课学分未修满6分者,延时毕业。

 

 基础课部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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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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