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室、系部:
为做好2016年度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超
成 员:曾大恒 王 林 莫文娟 刘殿武 罗 杨
周劲松 陈黎明 杨 玲 赵 宇 蒋德喜
彭志文 杨廷俊 尹孝玲 曾祝战
二、考核对象
依据湘安职院教〔2015〕28号通知文件确定的专业带头人及教研室主任。
三、考核重点
(一)专业带头人考核重点
1.专业建设实绩
包括专业在校生人数及近两年的增长情况、专业师资团队建设情况、专业实习实训条件情况、专业学生就业情况等。
2.履行岗位职责
包括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听课评课情况、教学检查情况、专业人才调研情况、教学文件资料制定情况以及本人在专业建设中的带头与示范作用等。
3.专业发展水平
包括专业技能竞赛、专业技能抽查、专业技能考证、学生毕业证获取、毕业设计等情况。
4.专业建设总体把握情况
包括对专业人才市场的把握、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把握、专业技术发展趋势的把握、专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定位的把握等。
(二)教研室主任考核重点
1.课程建设及教研教改实绩
包括课程建设实际成果及应用、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教学管理实施情况及成效等。
2.履行岗位职责
包括在组织教研室开展相关活动、开展听课评课情况、教学检查情况以及本人在教研室建设中的带头与示范作用等。
3.教研室建设水平
包括学科技能竞赛以及教研室在系部/学院发挥的辐射作用等。
4.教研室建设总体把握情况
包括问题的分析、对教研室管理和发展的整体思路以及本教研室有关课程改革方向的把握等。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12月20日—25日)
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报《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岗位考核登记表》,准备相关工作业绩支撑材料,于12月25日前报所在系部。
(二)系部考核阶段(12月26日—30日)
系部根据《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考核要求》,组织系部考核小组,对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履职情况进行逐项赋分。各系部对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的考核结论及分数于12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和人事处各1份。
(三)陈述答辩考核阶段(2017年1月4日—8日)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听取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岗位履职情况汇报,以现场质询等方式,对专业带头人专业发展方向把握能力、专业建设思路、专业研究能力进行陈述答辩考核评价,对教研室课程建设及教研室管理的把握能力、教研室建设思路、教学研究能力进行陈述答辩考核评价。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分别陈述所在专业(教研室)现状、问题和下年度规划,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核小组就有关问题向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现场质询,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四)汇总考核结果阶段
学院考核小组结合职能部门有关统计数据对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相应奖励或扣减考核评分。
同时,对系部考核评分、陈述答辩考核评分及加扣分三部分进行赋权求和,得到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总分和评价结果。
五、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
(一)系部考核内容体系
专业带头人系部考核内容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2016年度专业带头人系部考核内容体系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办法 |
团队建设 (12分) |
学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完成情况 |
8 |
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缺一个扣4分。 |
教学工作会议召开情况 |
4 |
至少要开2次例会,缺一次扣2分。 |
|
专业及课程建设 (20分) |
市场调研报告及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情况 |
14 |
查16级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无调研报告扣3分,人才培养方案未完成则酌情扣分。 |
学院和系部安排的专业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
6 |
查专业建设相关任务完成情况。 |
|
教材和资源库建设 (12分) |
高职高专规划教材计征订情况 |
4 |
查教材征订情况,不按照国家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征订教材则酌情减分。 |
专业试题库和卷库的开发情况 |
8 |
专业核心课要有题库或卷库,每缺一门课,分题库和卷库扣分,每项扣1分。 |
|
实习实训建设 (20分) |
实习、实训教学计划、大纲、指导书等系列教学文件编制情况 |
8 |
查各实习实训大纲、计划、指导书,每缺一门课扣0.5分。 |
实践教学建设和运行情况 |
4 |
实践教学建设和运行良好计满分,否则酌情减分。 |
|
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 |
4 |
能满足校外实习实训的教学要求计满分,否则酌情减分。 |
|
学院和系部安排的实习实训其它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
4 |
查专业相关任务完成情况。 |
|
教研教改 (10分) |
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
4 |
至少开展2次以上教研活动,每少1次扣2分。 |
专业团队教师参与教研教改情况 |
6 |
查教师参与教研情况,中级及以上教师年人均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有出版的规划教材、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每人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以科研处统计的情况为准。 |
|
教学管理 (26分) |
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与落实情况 |
4 |
教学任务落实不到位,则每次扣1分。 |
出卷、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落实情况 |
4 |
查出卷、制卷、阅卷、登分情况,每环节出差错一次扣2分。 |
|
专业带头人对专业教师的教案、讲义或课件检查情况 |
6 |
教案、课件不符合学院和系部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
|
专业带头人对专业教师管教管导和教书育人的管理和指导情况 |
6 |
到课率不到80%的每次扣0.5分,团队中有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每次扣2,以督导室统计情况为准。 |
|
学生满意度 |
6 |
团队中教师的学生评教满意率不得低于80%,每人次不合格扣1分,以督导室检查和考评结果为准。 |
教研室主任系部考核内容体系如表2所示。
表2 2016年度教研室主任系部考核内容体系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办法 |
团队建设 (12分) |
学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完成情况 |
8 |
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缺一个扣4分。 |
教学工作会议召开情况 |
4 |
至少要开2次例会,缺一次扣2分。 |
|
课程建设 (28分) |
协助专业带头人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情况 |
4 |
查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情况。课程相关任务未完成则酌情扣分。 |
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等文件编制情况 |
18 |
查针对不同专业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等文件。缺一个扣4分。 |
|
系部安排的课程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
6 |
查课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 |
|
教材和资源库建设 (20分) |
高职高专规划教材计征订情况 |
6 |
查教材征订情况,不按照国家和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征订教材则酌情减分。 |
试题库和卷库的开发情况 |
14 |
查课程的题库或卷库,分题库和卷库扣分,每缺1项扣5分。 |
|
教研教改 (10分) |
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
4 |
至少开展2次以上教研活动,每少1次扣2分。 |
教研室教师参与教研教改情况 |
6 |
查教师参与教研情况,中级及以上教师年人均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有出版的规划教材、参与或主持的科研项目,每人次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以科研处统计的情况为准。 |
|
教学管理 (30分) |
学院和系部安排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与落实情况 |
4 |
教学任务落实不到位,则每班次扣1分。 |
出卷、制卷、阅卷、登分等环节落实情况 |
6 |
查出卷、制卷、阅卷、登分情况,每环节出差错一次扣2分。 |
|
教研室主任对团队教师的教案、讲义或课件检查情况 |
8 |
教案、课件不符合学院和系部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
|
教研室主任对专业教师管教管导和教书育人的管理和指导情况 |
6 |
到课率不到80%的每次扣0.5分,团队中有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每次扣2,以督导室统计情况为准。 |
|
学生满意度 |
6 |
团队中教师的学生评教满意率不得低于80%,每人次不合格扣1分,以考督导室检查和考评结果为准。 |
(二)陈述答辩考核内容体系
专业带头人陈述答辩考核内容体系如表3所示。
表3 2016年度专业带头人陈述答辩考核内容体系
考核项目 |
观测点 |
分值 |
角色定位 (10分) |
在团队中是否发挥组织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 |
5 |
是否主动开展有关工作 |
5 |
|
专业现状把握(30分) |
专业发展主要问题分析是否具有针对性 |
15 |
专业在行业和区域所处地位分析是否精准 |
15 |
|
专业发展规划 (40分) |
专业建设与改革思路是否清晰,具有先进性 |
10 |
专业发展举措是否具体,具有可行性 |
20 |
|
专业资源整合与利用是否充分,具有高效性 |
10 |
|
专业研究能力(15分) |
流畅地回答考核专家组的质询,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系统性,体现专业研究的较高水准 |
15 |
现场表现能力(5分) |
言行举止得体,认真准备陈述答辩,表现了专业带头人个人魅力。 |
5 |
教研室主任陈述答辩考核内容体系如表4所示。
表4 2016年度教研室主任陈述答辩考核内容体系
考核项目 |
观测点 |
分值 |
角色定位 (10分) |
在团队中是否发挥组织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 |
5 |
是否主动开展有关工作 |
5 |
|
教研室现状把握(30分) |
教研室发展主要问题分析是否具有针对性 |
15 |
教研室在系部、学院及业界所处地位分析是否精准 |
15 |
|
教研室发展规划 (40分) |
教研室建设与改革思路是否清晰,具有先进性 |
10 |
教研室建设举措是否具体,具有可行性 |
20 |
|
教研室资源整合与利用是否充分,具有高效性 |
10 |
|
教学研究能力(15分) |
流畅地回答考核专家组的质询,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系统性,体现教学研究的较高水准 |
15 |
现场表现能力(5分) |
言行举止得体,认真准备陈述答辩,表现了教研室主任个人魅力。 |
5 |
(三)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加扣分
1.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分项
(1)所在专业(教研室)教师或学生参加各种技能竞赛或学科竞赛获奖,国家级特等或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省部特等奖8分,一等7分,二等5分,三等3分;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2、1分。
(2)个人学期教学质量考核A等计1分/学期。
(3)个人获院级优秀荣誉称号1分/次、市厅级荣誉称号2分/次,获省部级荣誉称号4分/次、获国家级荣誉称号6分/次。
(4)主持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不含专业带头人)8分/项,参与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第2位5分/项;主持湖南省职业教育专业技能抽查标准开发8分/项,主持子项目2分/项。
(5)本年度主持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审为“优秀”者4分,“良好”者2分。
(6)主持1项省级教育教学重点项目申报4分,主要参与(排名2、3名)2分,参与1分。
(7)所在专业(教研室)在省级技能抽查中合格率90%以上3分,80%以上1分。
(8)在学院重大改革方案制订、重大活动实施中承担主要的技术工作3-5分。
2.工作表现扣分项
(1)非公务原因未参加学院有关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相关会议一次扣2分。
(2)未按时提交应提交的教学管理常规教学文件或专项材料1项扣1分。
(3)提交的教学管理常规教学文件或专项材料质量低劣出现明显差错每项扣2分。
(4)未严格执行“两个规范”导致所在专业(教研室)教师被通报1人次扣1分,本人被通报1次扣2分。
(5)所在专业(教研室)发生教学事故1次扣3分,发生教学违纪1次扣2分。
(6)所在专业(教研室)非不可抗拒原因调停课率10%以上扣2分。
(7)所在专业(教研室)非不可抗拒原因监考请假率10%以上扣2分。
(8)所在专业(教研室)在省级技能抽查中合格率60%以下扣3分。
(四)考核结果汇总
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评分作为年度考核结论的基本依据,分为基准分和加扣分两部分。其中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年度岗位考核评分基准分包括系部考核评分、陈述答辩考核评分两部分,考评基准分总分=70%×系部考核评分+30%×答辩考核评分;加扣分单列合计为加分与扣分的代数和。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
1.基准分在90分及以上,加扣分为正值者可以评定“优秀”等级,但总体“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总数的20%。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排序按照“80%×基准分+20%×加扣分”得分高低依次认定“优秀”等级人选。
2.基准分在80分及以上,加扣分为5分以上者可以确定为“优秀”等级,但“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总数的20%。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排序按照“80%×基准分+20%×加扣分”得分高低依次认定“优秀”等级人选。
3. 基准分在60分以下或加扣分低于-10分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 基准分在60分-80分之间且加扣分高于-10分者,考核结果为合格。
5.2016年度内出现任何教学事故的教师所在的专业和教研室不得评选为优秀。
(二)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工作津贴发放的依据。
七、注意事项
1.系部、学院考核组成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材料如有作假,按不合格处理;
3.被考核对象应虚心接受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如实回答有关询问。
12月23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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