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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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教学场地标准化布置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系部:

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及《关于做好教学场地标准化布置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6〕21号)文件要求,经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教学场地标准化布置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为持续深入实施“两个规范”专项行动,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实施“两个规范”的若干意见》(湘安职院督〔2016〕107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教学场地标准化布置作如下安排。

一、教室内部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标准要求

要求每一间教室内部干净、舒适,桌椅摆放整齐,地面光亮、无尘,墙面无乱贴乱画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前墙:黑板光亮、干净,除悬挂手机袋、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标牌外,其他诸如通知公告、奖状等一切粘贴物须全部清理干净;

2.侧墙:两侧墙面课悬挂名言警句(尺寸为35cm*90cm,数量为4块,一边2块)、除消防演练疏散图外,其他一切粘贴物须全部清理干净;

3.后墙:可用于张贴通知公告、奖状等,由系部根据后墙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力求做到简洁;

4.顶部:无蜘蛛网等,风扇、灯管功能完整,干净、无灰尘;

5.地面:光亮、无尘,无痰迹、纸屑、烟头、饮料盒等各类垃圾;

6.桌椅及讲台:桌椅及讲台功能完整、无破损、松动等情况,摆放整齐,无油污、粉尘等;

7.门窗:窗帘干净、可用,做到窗明几净并能长期保持(充分利用擦拭、水洗等手段清除门窗上一切杂物,如张贴的纸张、装饰品等);

8.设备:保持投影仪、音响等设备实施干净卫生、功能完整;

9.卫生工具:一间教室内扫把、拖把、水桶、抹布等工具数量各不超过2件,自身干净卫生、完整可用,统一堆放于教室后靠窗一角;

10.其他:严禁在教室内部私拉乱接,包括教材、作业本、杂物等其他一切物品不允许随意堆放在教室中。

(二)具体分工

1.教务处负责制定规范标准;

2.教务处负责全院公共多媒体教室内部布置;

3.教务处负责全院所有教室多媒体设备实施的维修和保养;

4.系部负责完成本部门所管辖教室内部的清理、清洁和布置;

5.系部负责多媒体设备、桌椅等设备设施损坏的统计和报告;

6.后勤处负责全院所有教室的桌椅、讲台、灯具等教学设施的维修和更换;

7.资产处负责窗帘的维修和更换;

8.资产处负责黑板的维修和更换。

(三)完成时间

1.教室内部的清理、清洁要求在11月23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设备设施损毁情况的统计和报告要求在11月24日前完成并要求在后续统计和报告上做到准确及时;

3.教室桌椅、讲台、灯具等教学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并要求在后续维修中做到响应及时;

4.教室多媒体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并要求在后续维修中做到响应及时;

5.教室内部名言警句等相关物品的配置要求在11月26日前完成;

6.窗帘的维修和更换要求在11月26日前完成;

7.黑板的维修和更换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

二、实训室内部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标准要求

要求每一间实训室内部安全、舒适,设备设施摆放整齐合理,地面光亮、无尘,墙面不乱贴乱挂,具体要求如下:

1.前墙:黑板光亮、干净,悬挂《实训室简介》、实训室标语(立体字);

2.侧墙:悬挂与本实验室相关的科学家头像、名言、特色展板,也可以制作实验教学挂图、流程图、挂画,每个实训室悬挂总数不超过6副;

3.后墙:悬挂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实训室规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4.顶部:无蜘蛛网等,风扇、灯管功能完整,干净、无灰尘;

5.地面:光亮、干净,无各类垃圾,总体设计符合实训要求;

6.实训桌椅及讲台:实训桌椅和讲台设计符合实训要求,功能完整,摆放整齐,无油污、粉尘等;

7.门窗:窗帘干净、可用,做到窗明几净并能长期保持(充分利用擦拭、水洗等手段清除门窗上一切杂物,如张贴的纸张、装饰品等);

8.设备设施:实训仪器、橱柜等设备设施摆放科学合理且整洁干净,仪器设备保管和存放符合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9.卫生工具:统一放置,集中管理,不宜放置在实训室内,如必须放置在实训室内,则要求一间实训室内的扫把、拖把、水桶、抹布等工具数量各不超过2件,自身干净卫生、完整可用,统一堆放于实训室后靠窗一角;

10.其他:严禁在实训室内部堆放杂物或私拉乱接,仪器设备的存放要根据其特点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方案,保护好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及其完好率。

(二)具体分工

1.教务处负责制定规范标准;

2.教务处负责制定《实训室规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3.教务处负责制作和安装《实训室简介》、《实训室规则》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

4.系部负责本部门所管辖实训室内部的清理、清洁;

5.系部负责仪器设备、设施工具等物品科学合理地整理和摆放;

6.系部负责实训室简介、实训室教学挂图、流程图、挂画、科学家头像、名言、特色展板等内容的提供;

7.后勤处负责全院所有实训室内部的桌椅、灯具等教学设施的维修和更换;

8.资产处负责窗帘的维修和更换;

9.资产处负责黑板的维修和更换。

(三)完成时间

1.实训室内部的清理、清洁要求在11月26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2.窗帘的维修和更换要求在11月26日前完成;

3.《实训室规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制定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

4.教室桌椅、讲台、灯具等教学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并要求在后续维修中做到响应及时;

5.仪器设备、设施工具等物品科学合理地整理和摆放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

6.实训室简介、实训室教学挂图、流程图、挂画、科学家头像、名言、特色展板等内容的提供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

7.《实训室简介》、《实训室规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科学家头像名言等的制作和安装要求在12月15日前完成;

8.黑板的维修和更换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

三、教室及实训室外部要求

(一)标准要求

要求教室及实训室的外部环境能营造安全舒适、积极向上的氛围,做到标识清晰、准确无误,地面干净、无尘无污、墙面干净、不乱挂乱贴,具体要求如下:

1.标识:

(1)拆除校园内部原有不当或不正确标识(如悬挂于精业楼上的竭诚公司标牌匾、悬挂于明礼楼内思政课部牌匾、悬挂于知行楼内计算机系牌匾等);

(2)门牌插卡要求:门牌从上至下分三格,第一格内放置班级教室或实训室名称卡(现已基本由教务处统一布置到位),第二格内放置教室或实训室课表,第三格放置教室或实训室责任卡,责任卡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2.墙面:

(1)杂物清除:除按照学院新要求统一布置的门牌、房号、宣传标语等外,其他一切杂物(包括以前安装的房号、实训室牌、宣传标语等)均须予以清除;

(2)墙面修补:修补在墙面清除等过程中遭受损坏的墙面;

3.地面:无痰迹、纸屑、烟头、饮料盒等各类垃圾且光亮、无尘;

4.文化栏及文化标语:

(1)及时处理校园内部过期的宣传横幅、展板、标语等;

(2)及时更新校园内部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内容;

5.消防标识及器材:

(1)消防器材有效、可用并科学合理地统一放置;

(2)消防标识正确、规范。

(二)具体分工

1.教务处负责制定规范标准;

2.各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不当或不正确标识的统计和报告(报告至教务处);

3.系部负责教室和实训室课表门牌插卡的打印和放置并在后续及时更新和补充;

4.系部负责教室门牌责任卡插卡的打印和放置并在后续及时更新和补充;

5.系部负责提供实训室责任卡插卡内容的提供和放置;

6.教务处负责实训室责任卡插卡的制作;

7.教务处负责墙面不当或不正确标识的拆除;

8.后勤处负责墙面杂物的清理;

9.后勤处负责损毁墙面的修复;

10.后勤处负责地面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11.宣传统战部负责文化栏及文化标语的处理和更新;

12.保卫处负责消防器材有效可用和统一放置;

13.保卫处负责消防标识的正确规范。

(三)完成时间

1.不当或不正确标识的统计和报告在11月24日前完成;

2.教室和实训室课表门牌插卡的打印和放置在11月23日前完成;

3.实训室责任卡插卡内容的提供在11月26日前完成;

4.实训室责任卡插卡的制作在12月15日前完成;

5.实训室责任卡插卡的放置在12月16日前完成;

6.不当或不正确标识及墙面杂物的清除在11月30日前完成;

7.损毁墙面的修复在12月15日前完成;

8.文化栏及文化标语的处理和更新在11月30日前完成;

9.消防器材的统一放置在11月30日前完成;

10.消防标识的统一规范在11月30日前完成;

11.地面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要求长期坚持。

四、其他

1.为将“两个规范”的要求延伸到学院各个教学场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集思广益,以上所有工作力争在12月15日前完成,最迟不迟于12月20日前完成;

2.宣传统战部、后勤处、资产处、保卫处、教务处要加强相互沟通并与系部及时联系,共同解决有关问题;

3.学院相关部门在后续对教学场地的管理中将严格按照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的原则予以督查问责并长期坚持,确保教学场地的清洁、安全、舒适,为全院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环境,共同创造大美安院。

 

11月20日

21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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