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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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系部:

    为做好2015年度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超

评委成员:曾大恒  王  林  莫文娟  刘殿武  罗  杨  赵  宇  杨  玲  蒋德喜  谢圣权  梁瑞升  彭志文  杨廷俊  尹孝玲

二、考核对象

    依据湘安职院教〔2015〕28号通知文件确定的专业带头人及教研室主任。

三、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12月26日上午8:30开始

(二)考核地点:知行楼209

(三)考核方式:本次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的考核采取查阅材料、集中汇报、现场答辩三种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材料占60分,汇报占30分,现场答辩占10分。在考核评分汇总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1.查看材料:考核领导小组查阅各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提交的工作年度总结、佐证材料等;

2.听取汇报: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汇报一年来本专业和教研室开展的主要工作、工作特色或亮点及取得的重要成果,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现场答辩:考核领导小组就本专业和教研室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提问,提问控制在2个以内;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现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1.总评分在85分及以上者,按照优秀总数不超过总数的20%,从高到低确定为优秀;

2.总评分60分至优秀之间者,考核结果为合格;

3.总评分低于60分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4.2015年度内出现任何教学事故的教师所在的专业和教研室不得评选为优秀。

(二)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工作津贴发放的依据。

五、注意事项

1.全体考核组成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材料如有作假,按不合格处理;

3.各被考核对象应虚心接受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如实回答有关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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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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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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