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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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院2015年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院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切实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展示职业教育办学成果,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学院2015年学生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学院2015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方案

 

 

                   太阳集团1088vip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

学院2015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14〕18号),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的计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2015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顾  问:李海涛

主  任:郭  超  李荣欣

副主任:曾大恒  罗  杨

委  员:谢圣权  杨吉明  黎望怀  严  品  宫  军  杨廷俊  尹孝玲

(二)系部竞赛工作组

组长为系部主任,副组长为系部副主任及系总支书记,成员为系部专业负责人。

三、工作安排

大赛分四个阶段进行,赛项申报阶段、准备阶段、比赛阶段和总结表彰阶段。

(一)赛项申报阶段(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12月11日)

各系原则上以“国家2015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为依据申报赛项。申报赛项必须具备承办条件,包括所需器材、设备、场地和师资等。

(二)赛项准备阶段(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12月20日)

各系做好赛项方案设计、赛项报名、审核、赛项及试题库发布等准备工作。

(三)比赛阶段(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2月27日)

各系在规定时间内按赛项申报方案准备、组织比赛,原则上每个赛项须先组织初赛,再进行决赛。如果因人少,不组织系部初赛的赛项,则最终的获奖比例将按报名人数的50%进入院赛奖项。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2月31日前)

1.参赛选手奖:原则上每个竞赛项目按参赛人数的5%设一等奖,15%设二等奖,20%设三等奖。报名不足5人参赛队(选手)的赛项,取消该竞赛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荣获一等奖的选手可以申请免考相关的课程。

2.指导教师奖:对获得本次院级大赛一等奖的参赛队的指导教师(每个赛项参赛队只能指定1-2名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奖,颁发获奖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竞赛仪器设备保障

赛项承办系部和教务处协商,共同解决竞赛的仪器设备、耗材等;

(二)经费保障

本次职业技能大赛经费(包括筹备和组织比赛费用)拟从学院年度专业建设经费中列支。比赛经费由举办系部申请,教务处审核,报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五、其他

(一)方案设计要求

1.根据比赛内容或核心技术技能决定赛项名称,不以工种名称直接命名赛项。

2.比赛设计内容与专业技能标准对接,与教学过程对接。

3.现场比赛与展示体验环节统一设计。

4.以岗位或目标任务要求的技术技能综合运用水平、比赛任务完成质量、选手素质水平以及创新能力作为评判依据,设计比赛的形式、内容;团体赛须包含对团队合作水平的考场内容。

5.以理实一体的方式体现职业岗位对选手理论素养和操作技能要求。原则上不单独组织封闭的理论考试。将理论素养水平测试融入比赛内容,促进选手理论知识学习。赛项及试题库至少提前一周在赛前发布。

6.原则上一个专业只能举办一个赛项,同一项目不同时设置团体赛和个人赛,也不分年级设置比赛,但可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兼顾本专业和其他专业学生。赛项不以单一技能作为比赛内容设奖和设赛。每生最多可参与2个赛项;团体赛每队一般不超过4人,且团体赛应规定参赛队人数。

7.各赛项在进行院级大赛时原则上应先组织进行初赛,如不进行初赛,则按照报名人数的50%核计学院奖项设置。

8.赛项方案建议使用的技术平台应具备良好的可靠性、通用性、兼容性,技术描述详尽。

(二)赛项涉及的费用

1.赛项方案、赛题制定费和裁判评审费参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2.学生奖励、优秀指导教师奖励参照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3.宣传费用据实报销。

(三)本年度大赛具体设置赛项,由大赛组委会从申报赛项方案中遴选产生。

(四)申报项目各系需提交申报赛项汇中表1份(见附表1),《太阳集团1088vip2015年学生技能大赛比赛项目方案申报书》1份(见附表2),申报书的撰写要求和仲裁要求参考《项目方案申报提纲》(见附表3)和《裁判与仲裁工作要求》(见附表4)。

(五)凡要参加省赛、国赛的项目,原则上相关系部必须组织院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从中遴选优秀选手、团队参赛。

(六)请各系(部)将申报赛项和赛项方案等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教务处)。

 

附表:

1.学院2015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项目汇总表

2.学院2015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申报书

3.学院2015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项目方案申报提纲

4.学院2015年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裁判与仲裁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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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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