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学院优秀毕业生中选聘优秀毕业生留校担任军训助理教员(辅导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2名
二、选聘条件
1.学院优秀毕业生,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男性,年龄在25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身心健康,仪表端庄,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院军训团成员,担任过军训团负责干部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本校退伍毕业生优先;
4.根据岗位工作特点,本次招聘人员需与学院签订3年劳动合同。
三、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聘用形式
本次选聘形式为学院编制外聘用。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信息通过学院网站(http:/)中的“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9日—4月11日(截止时间至4月11日23:59分)。
2.报名材料:
(1)《太阳集团1088vip编制外军训助理教员(辅导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学院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二级学院出具)、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4)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5)所获各种奖励及通过相关资格考试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6)报名者须备齐上述材料的原件以备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请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20002207@qq.com。
4.联系方式:0731—84396569,联系人:付老师。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4月12日(9:00-12:00,14:30-17:00),现场审查,不可委托他人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审查地点:太阳集团1088vip明正楼201办公室。
学院根据岗位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内公示。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学院军训助理教员(辅导员)工作办公室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被推荐的毕业生需按时参加面试答辩,每人答辩时限15分钟。
面试内容包括“主题班会、谈心谈话和综合加分”三个部分,总分为100分。
主题班会:分值为30分,时间5分钟。采用即兴组织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对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仪表、气质与魄力。
谈心谈话:分值为30分,时间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等。
综合加分:分值为40分(超过40分者按40分计算)。加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在校期间,在全国性学科知识与技能竞赛中,个人或小组项目(下同)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者加10分;获得第二名或二等奖者加8分,获得第三名或三等奖者加6分。在省级学科知识与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者加6分, 获得第二名或二等奖者加4分,获得第三名或三等奖者加2分。
2.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毕业生者”加10分;荣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毕业生者”加8分;荣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毕业生者”加6分。
3.在校期间,担任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加5分,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正职加3分;担任二级学院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加3分,担任二级学院学生组织各部门正职加2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编制外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编制外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4396569(学生工作与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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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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